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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河南工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的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5.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6.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约占可评选范围的1%,2020 年度17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的前25%;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占可评选范围的4%,2020年度523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在校生的1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的名额和学生申请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新生每人3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建档立卡学生) | 约275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各高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4-6%,专项用于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资助项目。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6.上学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7.获得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分别在班级前10%和20%。8.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 约占可评选范围的13% | ||
单项奖学金 | 每项100元-2000元不等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单项奖学金:1.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国内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讲)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主持或参与完成1项以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各项技能竞赛中获地厅级(含校级)团体奖或省级三等奖(第三名)以上的;3.获得专利的;4.有良好的道德素养,个人品质优秀,在精神文明建设、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学校表彰的;5.在各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的;6.其他需要奖励的。 | 每年约200余人次 | ||
贫困生助学金 | 每生每年1000元 | 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贫困生资助:1.学生发生严重意外伤害的;2.学生患有严重疾病的;3.学生家庭发生突发性变故,致使学习、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4.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5.具有其它不可预见性情况,经学校研究后认为需要资助的。 | 每年约500余人 | ||
特殊困难补助金 | 每生每次300-2000元 | 不限制 | |||
勤工助学 |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 每年约100余人 | |||
企业奖学金 | 具体执行由二级学院制定评定标准和考量。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