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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023年辽宁工业大学新生开学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2023级新生均在辽宁工业大学未央校区报到。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军训,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者,需提供由校医院审核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
一、报到与接站
(一)报到时间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二)报到地点 校三号教学楼前迎新现场
(三)接站安排 8月25日13:00—22:00、8月26日7:00—17:00学校在锦州站、锦州南站、锦州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接待站报到,到所住公寓楼办理入住手续。为培养大学生自立、自理能力,学校鼓励新生独自报到,报到期间相关通知见新生群。
2.为培养大学生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保证大学生饮食健康,维护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建议新生不要通过网络购买外卖食品,在学校食堂就餐。
3.到各学院报到时,请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以便学校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并与家长建立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4.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于9月5日前与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超过3天不报到者,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0416-4199663)
5.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大学英语分层考试,依据为:高考英语成绩×40%+入学分层考试成绩×60%,按此依据进入大学英语A、B层次学习。望新生利用暑假认真备考,以取得理想的大学英语入学分层考试成绩。
6.如有学业规划、个性发展、新环境适应以及心理发展困扰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指导和咨询,请拨打校园心理热线0416-4198525。
7.新生需自行准备被品,被品相关规格要求为床(北12-14公寓2000*1000,其它公寓1950*900),棉被2100*1450,被单2200*1500,棉褥1950*900,床单2200*1100(单位mm)。如因路远携带不便需订购被品,学校可以予以协助,详见新生群内通知。
8.孤儿大学生享受减免学费、宿费等资助政策。
9.鉴于专业需求,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升本)专业学生应自备笔记本电脑。其配置为:最低配置——CPU:i5 4核及以上或AMD 4核心及以上;内存:8GB及以上;硬盘:256GB及以上。建议配置——CPU:i7-10510U,内存16G,硬盘:512GB SSD,显卡:2G独显。
10.新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军训服(实习工作服)是新生参加军训和实习课程的必需服装,新生入学后由各班级自行组织购买。
11.近期学校还会向2023级新生邮寄新生入学指南,请注意查收,如邮寄地址变更,请及时在新生群内说明。
二、户口与居民身份证办理事项(咨询电话:0416-4199405)
根据辽宁省公安厅文件要求,省内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可以在学校一站式办理集体户口(原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其它省外学生采取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如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报到时带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必须清晰,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有XX省XX市(县)字样。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所在地区派出所或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办理户籍迁移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三、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入学时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416-4199636)
1.辽宁省内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新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学生(或研究生)党支部,如“***辽宁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2.辽宁省外新生党员除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外,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辽宁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党组织(去向)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学院”,如“辽宁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转接、纸质版)有效期一般为90天,我校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时间为9月中下旬,请掌握好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时间,以免介绍信过期失效,介绍信请随身携带,入学报到后交至学院相关负责人。
(二)团员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416-4199326)
在原校已被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新生需原校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团关系转出,转出单位选择录取学院相应团支部(例如:辽宁工业大学**学院**团支部,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2022级新生团支部),并携带团员证等团籍材料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到辽宁工业大学团委),报到后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没有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新生,需携带团员证等团籍材料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后直接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办理团关系转入。
四、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416-4199663)
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新生档案转移的规定,办理纸质档案转移手续。凡规定由本人自带档案的省份的新生,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要求到档案所在的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过密封的档案(档案袋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来校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如需邮寄档案,请按以下情况邮寄:专升本学生档案接收人:软件学院王老师13841690723;本科生学生档案接收人:学生工作处郭老师13324263868。
五、医疗保险(咨询电话:0416-4199663)
为贯彻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锦政办发【2009】94号)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锦州市医保中心下发通知为准。
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自理,新生报到时自行办理。
六、收费标准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新生群中查询缴费开始时间,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到日前一天。
(一)学费 我校学费均一年一交,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宿费 学生按学院班级集中住宿,统一分配房间、床位,宿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住宿标准为每生500元/年-1200元/年,具体以“辽宁工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数据为准)。其中个别专业的部分学生以入学时实际住宿情况为准,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按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新生体检费150元/人。
七、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16-4199663)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办步骤如下:
(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详情需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携带所需材料至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我校开户户名:辽宁工业大学;开户银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00000232512011。
(二)签订贷款合同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妥善保管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纸质件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短信验证码回执”短信信息,入学报到时需由各学院辅导室收取登记并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3号楼533室),由学校进行网上确认。
2.申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定的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根据贷款银行要求需高校审核的学生,需由各学院辅导室收取后登记并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3号楼533室),完成回执审核盖章后,由学生本人进行系统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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