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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书法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具体考试内容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
(三)音乐学、音乐表演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70%。(2)音乐听觉,占20%.(1)基本乐理,占1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具体考试内容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北、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学、舞蹈表演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2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9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9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