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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生应在修习必修课程基本结束(即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并通过学分认定后,才能参加第一次考试。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操作考试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部分省市如山东也按照A、B、C、D)。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