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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为稳妥开展2020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现就夏季高中学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1日-15日。
二、报考对象
文化科目: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高三年级、往届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信息技术: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及往届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凡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不得参加高中学考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2020年夏季高中学考时间原则上推迟一个月,安排在本学期期末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日、德、法)、生物、思想政治;藏语文、藏数学(翻译卷)、英语、藏生物(翻译卷)、藏思想政治(翻译卷)、加试藏语文、加试汉语文;蒙语文、蒙数学、蒙生物、蒙思想政治、汉语文;信息技术。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为实现高中学考统一报名、统一管理,本次所有科目报名(含信息技术)全部在文化科目系统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分信息录入、科目报考、信息确认、考场编排四个步骤完成。
(一)信息录入
1.4月20日至27日,市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将本辖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学籍辅号等基础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导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平台(管理部门登录网址:http://missys.ganseea.cn)。
2.录入工作完成后,由省、市两级考试管理部门对录入信息进行校验及资格审核。校验重点包括考生信息是否完整、身份证号是否唯一、学籍辅号是否准确等。4月27日前,各市(州)完成基础信息校验工作。
3.4月28日前,由学校负责在报名系统平台(中学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确认信息技术科目选考模块。
4.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没有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在校生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采集,往届生由县级考试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采集。采集工作完成后,由报名中学负责将考生图像信息于4月30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平台(中学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市、县考试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信息校验。
拍照要求:(1)严禁翻拍或扫描照片等。(2)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3)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4)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图像要求:(1)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2)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3)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4)采集后的考生照片要求使用身份证号命名,照片为JPEG格式。
(二)科目报考
1.5月11日至15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进行报名,登录地点不作限制。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尾号为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尾号为X须大写)。首次登陆的考生须更改初始密码。
2.登陆报名页面后,考生首先查验本人基础信息是否准确,再选择本人所在年级和当次考试科目,并填写联系方式,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发现本人基础信息有误,可携带相关证件向报名学校申请修改,学校汇总后报县级考试管理部门,县级考试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修改正确后考生再次进行信息确认。
3.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反复修改科目信息;报名工作结束后停止修改。
4.系统平台默认科目全选。补考生自主选择补考科目;已取得考试合格的科目报名无效。
5.有学籍但系统平台无基础信息不能报名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向报名学校申报,学校、县级考试管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经市级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导入基础数据,再参加网上报名。
(三)信息确认
1.科目报考工作结束后,报名学校负责打印所有考生《甘肃省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确认表》(详见附件1),考生到报名学校领取本人纸质确认表,经核实无误签字后上交学校。报名学校要再次审核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为本人等,核验工作结束后按班级汇总后交县级考试管理部门存档备查,5月24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具体流程按各市(州)要求组织进行。
2.信息确认过程中,如发现科目信息错误,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修改,再进行信息确认。再次发现基础信息错误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学校、县级考试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由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修改正确后再次确认。
3.凡不在纸质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考场编排
1.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管理部门批准。
2.考试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因考生集中到现有标准化考场存在困难的,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场,其考试监控数据必须留存三个月存档备查。
3.考场由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负责使用报名软件进行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由“学籍辅号(11位)+考场号(4位)+座位号(2位)”构成。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制作考生条形码,随同试卷下发。
五、考试经费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执行。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