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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强调,高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等。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高等学校名称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高等学校应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科层次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的命名事项。
二、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贪大求全。
三、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规模、类型、学科类别、教学科研水平、隶属关系、所在地等确定名称,实行一校一名制。
四、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称为“XX大学”或“XX学院”,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或“XX高等专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大学”。可以根据学校所在地域、行业、学科等特点,冠以适当的限定词。
五、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
(二)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学校确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把关,但须在名称中明确学校所在地。
(三)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拥有的商标、字号、名称等,不得使用国外高校的中文译名和简称。
六、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学科或行业字段,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调整时,原则上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
(二)避免出现多个学科或行业类别并存的现象,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避免盲目追随行业的发展变化而频繁变更。
(四)使用相同学科或行业字段时,在省域范围内应具有区分度。
七、高等学校使用英文译名,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英文译名与中文名称保持一致。
(二)学校名称为“大学”的,对应的英文翻译为“university”。
(三)学校名称为“学院”的,对应的英文翻译为“college”,或根据学科类型,也可以翻译为“institute”“academy”“conservatory”等。
(四)学校中文名称中含有特殊含义的字段,可以使用音译。
八、高等学校名称,还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但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在学校名称中使用对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捐赠者姓名或名称。
(二)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
(三)避免与其他学校名称相近,引起混淆。
(四)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字以内。
九、由独立学院转设的独立设置的学校,名称中不得包含原举办学校名称及简称。
十、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名称在执行本办法的基础上,须在名称中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学校设立时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使用学校简称,简称仅可以省略学校名称中的公司组织形式。
十一、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命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高等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依法保护承载学校历史与声誉的校名无形资产,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
1、江苏省:
苏州科技学院欲更名为苏州科技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欲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徐州医学院欲更名为徐州医科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欲更名为南京工程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欲更名为南京艺术大学;常州工学院欲更名为常州工业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欲更名为金陵科技大学;淮阴师范学院欲更名为淮阴师范大学或淮安大学。
2、辽宁省:
辽宁医学院欲更名为辽宁医科大学;鞍山师范学院欲更名为鞍山师范大学或鞍山大学。
3、浙江省:
浙江海洋学院欲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欲更名为浙江传媒大学;浙江宁波理工学院欲更名为宁波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欲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欲更名为湖州的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欲更名为浙江外国语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欲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
4、江西省:
赣南医学院欲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欲更名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欲更名赣南师范大学或赣州的学;九江学院欲更名九江大学;南昌工程学院欲更名南昌工程大学。
5、河南省:
郑州轻工业学院欲更名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中医学院欲更名河南中医药大学;新乡医学院欲更名新乡医科大学;河南工程学院欲更名河南工程大学;南阳师范学院欲更名南阳师范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欲更名郑州航空工业大学。
6、广东省:
广东医学院欲更名广东医科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欲更名佛山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欲更名东莞理工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欲更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