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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点改革。湖北省作为第三批启动新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自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新高考政策中,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采用“3+1+2”高考模式,高考总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均150分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均100分,其中物理与历史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也均为100分,但成绩以等级赋分后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注意,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的前提是该科目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
“3+1+2”模式的12种组合
12种组合 | ||
2选1 | 物理 | 历史 |
4选2 |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 | |
6种组合 | 物理+化学+生物 | 历史+化学+生物 |
物理+化学+地理 | 历史+化学+政治 | |
物理+化学+政治 | 历史+化学+地理 | |
物理+生物+地理 | 历史+生物+政治 | |
物理+生物+政治 | 历史+生物+地理 | |
物理+地理+政治 | 历史+政治+地理 |
等级赋分制度
等级赋分是将每门等级性考试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
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等级 | 占比 | 等级 |
A | 15% | 100-86 |
B | 35% | 85-71 |
C | 35% | 70-56 |
D | 13% | 55-41 |
E | 2% | 10-30 |
——蝶变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