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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无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在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业校内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一至两年的免费创业场地,同时提供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由市就业资金给予房租补贴,根据入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数量,每人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每人最高10平方米,每个企业最高补贴60平方米。未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市就业资金按同样标准给予企业房租补贴。
2、企业家导师签带徒授业协议
聘任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专业人士为大学生创业导师,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通过企业家“传、帮、带”方式,使大学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创业成功率。企业家通过自愿选择,与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签订不超过1年的导师带徒授业协议,给予企业家补贴;每指导1 名大学生注册开业且稳定经营1 年以上,给予企业家绩效奖励。
3、无息贷款与贴息贷款“双保证”
对从事创业活动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经资信评估后,由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提供6万至8万元一年期小额“无抵押、无利息”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获得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50万元。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