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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治安学专业在社会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大到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小到日常生活中如社区管理、纠纷调处等都离不开治安管理。我校治安学专业与交通运输特别是铁路行业结合紧密,采用精英化教育模式,特别着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首先搭建以***学门类为平台的学科基础,其次构建以大公安为背景的专业面向,再次实施大交通框架下突出铁路公安优势的特色办学。课程建设围绕法学学科群,强调政治素质的培养,注重法律知识的掌握,突出公安业务实践能力的锻炼。作为本科层次的学生,强化智慧与思维的作用,不仅培养一线的作战能力更要培养指挥能力,不仅要会办好案件更要能找出发案规律,总结治安经验。在实战能力的培养上立足于以实习、实训环节锻炼学生,通过见习单位老同志的传帮带实现岗位练兵,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同时实行开放办学,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学生受到各级各类公安机关的欢迎。
治安学是研究社会治安现象、产生社会治安现 治安学象的原因以及治安对策的科学。从学科的属性来看,治安学属于综合应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对社会治安现象进行整体化研究,并着力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性、应用性学科。人类社会自古代就有丰富的治安管理实践,也具有高度发达的治安文化,包括治安思想、治安观念、治安理论和治安管理制度等。但科学意义上的治安学的出现,是随着世界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尽管西方发达国家没有提出治安学的概念,但他们通过研究警察科学来研究社会治安现象、治安问题和治安对策。因而警察学与治安学在研究对象、方法、范围、领域诸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重叠,甚至是同一的。即西方警察学的主体部分即是治安学。西方对警察学系统的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美国加州的柏克利大学,此后各国学者综合运用政治学、法学、行政学、组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医学、军事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社会治安现象以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的途径和方法。西方关于警察学基本理论的研究,依其演进和发展,大致形成了传统理论、安全维护论、行政管理论,行为科学论、生态环境论和社会价值论等理论体系。
中国对警察学的理论研究始于上世纪初。当时的清政府一方面组建全国警察机构,引进西方治安管理制度,一方面大量翻译出版西方曾政理论方面的著作。此后,中国学者开始对中外警察学与警政理论进行研究,并出版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治安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逐步确定了研究对象;形成了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具有了公认的专门术语和方***体系;产生了本学科的代表人物和学术组织;出现了权威性的学术刊物并出版了大量治安学类专著;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等。目前学科体系已发展为具有治安学原理(治安学基础理论)、治安史学。治安法学、治安管理学、比较治安学等分支学科。由上述分支学科共同组成了较完整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