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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医院实习学生请假条
请假人签字:递交请假条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级 | 专业 | |||||
实习科室 | 实习基地 | ||||||
请假事宜 (附相关证明) | |||||||
请假时间 |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共天 | ||||||
联系电话 | 具体去向 | ||||||
审 批 程 序 | 实习科室意见:科主任签字:日期: | ||||||
教务科(或基地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 |||||||
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 |||||||
校教务处意见:签字盖章:日期: | |||||||
备 注 | 1.请假需本人提前填写好实习学生请假审批条,且需相应部门签字盖章。 2.请假1天内,由实习科室主任审批有效;请假1-3天以内,由科室主任、教务科(或基地医教部门)批准有效;请假3天以上~1周以内,实习科室、教务科(或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分管长审批;请假1周以上还须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有效。 3.审批程序结束后,审批条复印一份交教务科,由教务科开出“准假通知”;一份交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完清手续后才可离开。 4.请假结束后及时凭往返车船票或相关证明到实习科室、教务科(或基地主管部门)销假 5.凡未交书面请假条或未到教务科(或实习主管部门)销假,请假、销假均无效。 6.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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