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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刑法,法律。君主。征召。通“避”。开,打开。开辟,开垦,开设。排斥,驳斥。偏僻,僻远。比喻,打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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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刑法;法律。《左传·昭公六年》:“制参辟,铸刑书。”
②君主。《诗经·大雅·荡》:“荡荡上帝,下民之辟。”
③征召。《张衡传》:“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
④通“避”。《殽之战》:“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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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开;打开。《促织》:“巫从旁望空代祝,唇吻翕辟,不知何词。”
②开辟;开垦;开设。《齐桓晋文之事》:“欲辟土地,朝秦楚。”《治平篇》:“隙地未尽辟,闭廛未尽居也。”《病梅馆记》:“辟病梅之馆以贮之。”
③排斥;驳斥。《答司马谏议书》:“辟邪说,难任人,不为拒谏。”
④偏僻;僻远。《汉书·萧何传》:“何买田宅必居穷辟处。”
⑤比喻,打比方。《孟子·尽心上》:“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本义:君主。如:复辟。
衍义:引申指“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如: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衍义:又用作姓
辟(辟):pì。(开拓是辟之范式)
衍义:开发建设。如:开辟。
衍义:引申指“驳斥、排除”。如:辟邪、辟谣、辟蠹。
衍义:引申指“透彻”。如: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衍义:引申指“法,刑”。如:大辟(古代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