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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设音乐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7个专业类别。
(一)统考招生类别
设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美术学类(本科)、设计学类(本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科)、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11个统考招生类别。
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分别认可参加音乐类统考后根据各招生类别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权重折算的统考成绩。
美术学类(本科)、设计学类(本科)、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科)均认可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分别认可相应的统考成绩。
(二)管理体制
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实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统筹、指导与监督,承办院校及有关州市招生***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
统考专业类别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工作机制。
(三)组***及考点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音乐类(笔试)由昆明市招生考试院统筹组考,考点设在昆明市内。
音乐类(面试)、舞蹈类由云南艺术学院组考,考点设在云南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由云南师范大学组考,考点设在云南师范大学。
体育舞蹈由昆明学院组考,考点设在昆明学院。
统考考试时间
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12月11日
音乐类笔试:12月11日上午
音乐类面试:12月12日~17日
舞蹈类:12月12日~17日
播音与主持:12月15日~18日
书法学:12月17日上午
广播电视编导:12月17日下午
体育舞蹈:12月8日~10日
统考考试说明
请考生注意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认真阅读《云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考试说明》有关要求,并按要求做好备考工作。
统考评分
专业统考评分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准确,各专业考试均实行集体评分制。演唱、演奏、舞蹈、播音与主持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成绩经评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考试文件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