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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表演专业艺考总分为300分。表演考试是对考生的综合考察,除了考察考生外部的形象、气质等条件,还要考察考生的想象力、创造力、表现力和应变能力。这一环节是考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表现与众不同的特点,同时也是给主考官留下印象的重要环节。
表演专业艺考总分为300分,具体科目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测(20分):综合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气质等要素,判断其是否适合表演专业。
2、演唱(55分):考生需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段或曲艺作品,风格不限,考察音色、音准及音乐素质。
3、台词(85分):考生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考察声音条件、语言规范、作品理解及人物表现能力。
4、形体(55分):考生表演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武术或体操片段,考查肢体表现、模仿能力及形体协调性。
5、表演(85分):全面评估考生的想象力、感受力、理解力、表现力及激情、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内容适用于部分省份的表演艺考,不同省份考试内容与形式各异,考生还需关注所在省份及专业的具体要求。
1、台词通常以朗诵的形式进行考察。有些院校会限定题材,有的不限,如诗歌、散文、小说、电影戏剧独白、寓言故事等。考官通过考生的朗诵,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的规范程度、清晰度,以及对作品思想内容、意境以及人物形象的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2、声乐需自备一两首歌曲,有些主考官还会给考生一些简单乐谱让其现场演唱,或者是打一段节奏让考生进行模仿来考察考生的乐感和节奏感。考试的目的是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做演员的声音条件,以及音准、节奏等方面的情况。
3、形体通常可采用舞蹈、武术、体操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力、身体柔韧程度和协调性。演员的形体对角色的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演员的形体是表演艺术的基石。
4、表演考试是对考生的综合考察,除了考察考生外部的形象、气质等条件,还要考察考生的想象力、创造力、表现力和应变能力。这一环节是考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表现与众不同的特点,同时也是给主考官留下印象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