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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枣庄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
枣庄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78年建立的枣庄师范专科学校。枣庄学院以培养国家特别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经过近40年建设和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鲁南地区办学条件完备、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43亩,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19万册,电子图书13114gb,学校现有教职工113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58人,博士、硕士406人。省市两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外籍教师10余人;有8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教授;聘请2名院士为名誉教授。学校设有文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等2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13470人。
学校现有49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973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规划教育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3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32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50余项。学校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八个国家和地区的共二十一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关系。与澳大利亚南岸技术学院、韩国三育大学、举办了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平泽大学、韩国三育大学、加拿大联邦技术及应用学院达成了互换留学生的协议,目前双方已有多名学生正在对方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