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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东北电力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北电力大学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化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7、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8、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能源化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