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浏览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经研究,学校2017年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160名,招生科类及专业见附件。
一、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
报名考生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15日10:00至4月28日1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稍后开通)。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每位考生限报1所学校。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三、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及上海、浙江,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中学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emailprotected],[emailprotected]。
六、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科类及专业
科类专业
文史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信息管理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理工哲学类、心理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与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建筑类、土木类、工程力学、计算机类、遥感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测绘类、地球物理学、轻工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