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9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及招生计划

2023-01-08 14:39 11 浏览

复旦大学2019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复旦大学2019年腾飞计划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

(四)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实施高考改革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由有关省级招生***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除经济上的帮扶举措外,学校设计实施“助力成长计划”,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创新创业五大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扶和支持。

详细信息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旦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三)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86-21-5566 6668

传真:86-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介绍

复旦大学,简称“复旦”,位于中国上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协会的重要成员,是一所世界知名、国内顶尖的全国重点大学。

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创始人为教育家马相伯,首任校董为***。校名“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名句“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1917年改为私立复旦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学校内迁重庆北碚,并于1942年元旦改为“国立”;1946年迁回上海江湾原址;1952年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成为以文理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大学;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原复旦大学与原上海医科大学合并成新的复旦大学。截至2017年5月,学校占地面积244.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2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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