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05-31 19:20 3 浏览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03

三、校址

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新生入学时也可根据兴趣或特长选择其他语种替代英语作为必修的公共外语,可选的语种有西班牙语、韩语、日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俄语等。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建议男生身高173cm以下,女生身高160cm以下,肢体、五官有明显畸形,或者有严重皮肤病考生慎重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排名规则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66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7个专业6900元/学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学年,产品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16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最低住宿标准为500元/学年,最高为1200元/学年。(以实际入住为准)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麦穗计划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535359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ywicc.edu.cn

2.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9-85633555;传真:0579-85633555

3.学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邮政编码:322000

4.招生网: http://zsb.ywicc.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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