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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征集条件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青年: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7年年满18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印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试行)》执行。应征的基本体格条件是: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中:坦克乘员:身高160~178cm;水面舰艇、潜艇人员:男性身高160~182 cm,女性身高158-182 cm;潜水员:身高168~185cm;空降兵:身高168 cm以上;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 以格条件优秀的165 cm 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体重:男性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一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中:坦克乘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纹身和瘢痕。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不合格。白癜风在面颈部的长径超过1cm、在身体其他部位超过两处或不超过两处但每处长径在3cm以上,不合格。
(三)征集时间和程序
应征青年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男青年网上报名4月份已开通,女青年网上报名预计6月上旬开通。对应征的大学生,在6月30日以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6月30日以后有参军意愿的大学生可随时参加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后即可定兵),对其他应征青年,8月1日开始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新兵运送完毕。
适龄青年征集程序可登陆全国征兵网了解,具体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征兵计划和通知为准。男兵应征报名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男兵、女兵征集的一般流程,请在征兵网上查看“男兵报名流程图”和“女兵入伍流程”了解。
(四)应征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程序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遍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第二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完毕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第三步:学校注册保留学籍。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县级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四步:复学。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第二步,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第五步,减免复学(入学)学费。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