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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关于做好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实施“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现就做好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及范围
南京市招收科技特长生的高中校:
1.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基地”学校。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招生学校规定的招生范围一致。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根据科技特色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条件、设施状况及项目竞赛所需人数要求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局中教处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日(申报表见附件)。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得破格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及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四、招生程序
1.考生自主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
2.市招生办统一专业加试时间,各招生学校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
5.市招生办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相关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7.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3日?5日。
(2)网上报名: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考生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填写《招生报名表》;报考科技特长生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项目。
(3)领取加试通知书:招生学校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考生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招生学校领取加试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自荐材料或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