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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专业加试办法
原市区普通高中美术类专业加试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市教研室负责命题和评卷工作,南京市宁海中学承担具体考务工作;音乐舞蹈类和面向本区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按要求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6日,原市区普通高中美术类统一在南京市宁海中学参加专业加试,音乐舞蹈类和面向本区招生的美术类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
(2)加试内容和分数: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各招生学校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艺术特色学校。
美术类绘画专业加试内容为素描、色彩,书法专业加试内容为:对临、创作。字体选择:楷书、隶书、行书。
音乐舞蹈类专业加试内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加试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a、必考科目
声乐:自选曲目一首,可自带伴奏带。
器乐: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3?5分钟(乐器自带)。
舞蹈: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伴奏带一律自备。
b、考查科目:音乐舞蹈类考生根据自愿可另选1项必考科目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考生可自愿参加。
(3)考核小组:原市区普通高中美术类由市招生办负责,有关招生学校派员及聘请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音乐舞蹈类和面向本区招生的美术类由招生学校领导、专业教师、校务委员会委员及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招生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招生考核小组名单网上报送市招生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