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教育局2018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01-07 15:47 0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做好全省中学生各项竞赛参赛准备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城区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

招生项目按湖北省中***会项目和宜昌市城区普及性很高的项目进行设置,共设: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羽毛球。

二、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夷陵中学、市一中、葛洲坝中学、市二中、市七中、市外校、市十三中。

2.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项目

招生

计划

夷陵中学

男篮10人、田径9人、男足5人、男乒乓球2人、游泳1人

27

市一中

女篮5人、男篮5人,田径8人、武术2人、男足5人、女乒乓球2人

27

葛洲坝中学

男足10人、女足5人、男排8人、男篮4人

27

市二中

女排6人、健美操6、羽毛球2人、女足4人

18

市七中

篮球4人,男足3人、女足3人

10

市外校

乒乓球4人,男足3人

7

市十三中

毽球4人,男足3人

7

合计

123

三、报考资格

1.区域范围:在城区参加中考符合相关学校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湖北省户籍;

2.各项目要求:

篮球:男子篮球参加宜昌市城区中学生篮球联赛(含区教育局组织的初中联赛),身高180cm以上(市级总决赛中的优秀后卫可放宽到175cm以上);女子篮球身高达165cm以上;

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在初中阶段参加区教育局、体育局以上单位(含区级)组织举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3名(直属学校获校运动会前3名);

足球:男子身高达17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排球:男子身高达18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5cm以上(自由人位置男子身高175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健美操:男子身高达170cm以上、女子身高达160cm以上;

3.资格审查:各学校、各区教育局要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4.保险证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3号)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参加专业测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专业测试

1.报名

考生须填写《宜昌市城区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2份,填表时考生及考生家长请仔细阅读承诺书,同意后在承诺书栏签名,再凭获奖证书、身份证(或户口)、保险单原件(另交复印件各2份)于5月20日前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项目。

各学校对照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后,于5月21日报区教育局审核,5月22日上午10:00前,各区教育局将区级审核通过的材料、区级各项目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市直初中报名资料由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22日下午4:00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到市教育局领取审核结果及审核通过的考生准考证。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于5月25日上午8点半开始,篮球考点设在市七中,足球考点设在市二十一中,田径、排球、武术、健美操、羽毛球考点设在市二中,乒乓球考点设在市外校、毽球考点设在市十三中。报名合格考生由毕业学校派专人带队到各考点进行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内容与办法

1.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测试内容与办法按《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可在宜昌教育网下载),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按各项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乒乓球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每盘三打二胜,按名次和专业水平排序;

2.对身高有要求的项目在考试前集中测量身高,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3.现场公布测试成绩,除比赛评定内容外,考生应在记录表上对测试的成绩签名确认,当场裁判长和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名;

4.专业测试实施项目裁判长负责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5.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中考诚信档案,取消其专业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资格;

6.对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填报志愿

1.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与考生中考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2.有相同项目的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可选择1所或多所学校填报,录取时按志愿顺序投档;

3.如后继志愿填报学校无考生对应项目时,不再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转正常高中招生录取。

七、资格认定

按《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专业测试分数和招生计划划定,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分合格生、优秀生两类:

1.专业成绩合格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总人数1:1.2比例划定,不加标识符;

2.专业成绩优秀生:在本次专业测试中,成绩达85分以上者、参加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中***会并获得前八名的队员,认定为专业成绩优秀生,加注星(“*”)号标识。

八、特长生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各招生学校文化课统招线降分投档。

1.降分标准:专业成绩合格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85%投档(不按分配生分数线,下同);专业成绩优秀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70%投档;降分后的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2.当报考一个学校同一项目志愿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3.对在省中运会上成绩优异和有特殊潜质的体育人才,经学校考核、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可实施特招录取。

九、特长生管理办法

各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对体育特长生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工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生活、训练的落实,要保障训练和参赛经费,保证训练时间,强化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代表学校和本市组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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