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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志愿填报分2次
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17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三类志愿。第一类为面试合格、报考学前教育本(专)科考生,报考“3+4”职业教育试点班考生;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普高志愿;第三类为具有普高定向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定向招生的普高志愿。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时至6月20日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后,应打印并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报毕业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