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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志愿填报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科技城范围内的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设指令性计划志愿和指导性计划志愿。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只设指令性计划志愿。
五所民办普通高中(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国际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志愿属于指导性计划志愿,学费减免政策由学校自行制定。
指导性志愿即为择校志愿,如果学生填报指导性志愿,则同一批次、阶段中,指令性志愿和指导性志愿必须一致。
3、凡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所定向学校的指令性计划志愿。否则,视为其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4、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若考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须到县市区招办书面申请放弃就读普通高中资格方可参加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
三年制中职设一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下设两个专业志愿。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警察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4、5)。
5、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以单报或同时兼报各类别各批次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填报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对限制考生志愿,实施生源封锁的县市区、学校和有关人员,市教育体育局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