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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体育、艺术特长生认定程序
1.学校初选:初选的主要任务是对申报特长生的体育、艺术素质能力进行认定或测试。各招生学校按照规定制订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及初选方案,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初选工作,初选合格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需经考生及家长再次书面确认,并于4月25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初选名单报市教育局学生科审核认定。
2.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成立专门测试小组,制定测试方案及安全预案,统一测试时间、地点、项目及标准等。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认定测试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
3.市教育局审核:5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测试、审查、认定、公示、签章后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及体育后备人才等预录名单、专业测试成绩和获奖证书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学生科复核、备案。市教育局将于5月下旬对特长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