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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填报志愿和录取办法
对报考高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考生,实行由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升学考试成绩,结合体育竞赛成绩,参照网点生综合考试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
(一)填报志愿
1.报考一级高(完)中(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体网生录取学校的主城区考生,在录取学校招生相应批次的“统招择优志愿”栏内填写所报体网生录取学校及招生代码(填写在“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栏内的志愿,均不作为体网生录取志愿);郊县(市)区考生在提前批次“提前录取普高学校志愿”栏内填写所报体网生录取学校及招生代码。
2.报考二级高(完)中体网生录取学校的主城区考生,在第三批次志愿栏内填写所报体网生录取学校及招生代码;郊县(市)区考生在第三批次“第一志愿”栏内填写所报体网生录取学校及招生代码。
(二)录取办法
1.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参加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田径、游泳获前三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参加市级正式体育竞赛获第二、三名(田径、游泳获四、五、六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参加市级正式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六名,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以上的体育竞赛获奖名次必须是在市级以上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城市运动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中获得,且获奖项目必须与所报传统校的项目相一致,方能享受降分录取。
2.获得二级(包含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考项目要和所获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游泳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其他项目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
3.按照《关于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的规定》(昆招考院〔2016〕2号),照顾分数不得累加,享受降分录取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