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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新疆高职单招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
各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