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浏览衡阳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
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根据新生儿落户原则需在我省登记户口的未满1周岁新生儿,监护人不局限于在户籍地办理上户手续,可以凭出生登记申报材料,在湖南省任何一个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将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户籍地。
据悉,新生儿的落户原则:按随父或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其中,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女士官新生儿可以在女士官驻地登记户口。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办理地址
衡阳市公安局(旧)
电话:0734-8226338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
衡阳市公安局
电话:暂无数据
地址:华新汽车站对面
衡阳县公安局
电话:0734-6818489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向阳北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