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浏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三位一体招生即高校录取学生时,不再仅看学生的高考分数,而是综合地看学生的高考分数、高中会考成绩以及高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对考生来说,“三位一体”高考有着吸引人的优点。
首先,“三位一体”高考是提前录取,不上线的话不影响同一批次或下一批次的录取,上线也可以不填报,而是选择更好的学校(专业),有利于减轻考生心理 负担。如市二中2011届文科班学生郑璇,通过浙江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面试,高考分数609分(第一批分数线571分),最终被浙江师范大学英语实验 班录取。
其次,“三位一体”高考具有“分数优惠”的特点。2012年,温州大学文科类学前教育(师范)专业通过高考直接录取的学生仅4人,最高分为550分, 最低分为548分。吴海燕虽然只考了490分,却因为会考成绩符合要求、面试表现出色,成功入围。市二中2012届理科杨京京,高考文化分(总分1)为 568分,后来通过“三位一体”考入浙江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本硕连读)。而当年该专业高考录取分最高651分,最低630分。
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和有关试点高校规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报考条件一般由高校自主确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在全省高考统一报名之后,考生还需参加试点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自主报考,报名时按高校要求提供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试模式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中学阶段完成学业水平测试之后,还需参加试点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在6月份举办的全国高考。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体现对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等办法。
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