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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过程严格遵循“五随机”原则(即:参加面试的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产生,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生成,考生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官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生面试试题随机确定)。
3.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核确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报名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5.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6.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7.考生如对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九、联系咨询方式
1.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办公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3.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
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4.电子信箱:[email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