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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获奖情况、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6比例,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2
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数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注: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3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